“亭长”之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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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敏.“亭长”之职权[J].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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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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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攀枝花市十九冶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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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课本第 78页 :“刘邦是沛县人 ,秦时任乡间亭长 ,负责收税、征丁等事。有一次 ,他押送刑徒到骊山 ,……。”按秦末基层政权机构 ,有乡、亭之别 ,二者均直属于县。乡的官吏主要包括三老、啬夫、游徼。其中三老掌教化 ;啬夫主调解纠纷 ,收赋税 ,征徭役 ;游徼管巡察盗贼。亭是与乡同级的治安机构 ,其职能侧重于缉拿盗贼 ,并不承担收税征丁一类事务 ,很有点类似后代分设于地方的警亭或派出所。说刘邦“时任乡间亭长 ,负责收税、征丁等事” ,与秦末实际情况不符。“亭长”之职权$四川省攀枝花市十九冶二中@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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