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指出:感受与欣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因此,在新课程标准中,感受与欣赏是摆在首位的学习领域.为了适应新课程环境下的感受与欣赏教学,广大音乐教师积极探索钻研,摸索出了许多新颖有效的教学方法.特别是低年级的图谱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都给我们带来很多启示.然而,就我个人而言,对于高年级的感受与欣赏教学,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包括音乐表现要素、音乐的体裁与形式以及音乐的风格与流派三个层面)的理解该达到什么程度,该用什么样的方式让学生理解,以及学生对音乐表现的内容(包括音乐的情绪与情感)的描述与表现,教师该怎样把握其分寸,这些都是萦绕在我脑海中的一个个难题.在多年的教学与积累中,我理出了一丝丝头绪,记录如下,以便和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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