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面临考验:“海归”学历学位须经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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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民.留学人员面临考验:“海归”学历学位须经认证[J].山西教育(综合版),2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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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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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防止某些学业不精、学历作假的留学人员回国后欺世盗名,中国建立了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制度。规定:凡是在国外学术机构获得学位的中国留学人员,必须得到中国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官方认可,否则其学位不予承认。教育部留学部服务中心专门制定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明确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必须递交以下材料:1.本人护照;2.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3.国外学习成绩单(硕士以上学历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4.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5.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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