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市场经济下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探讨
引用本文:关保英.市场经济下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探讨[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3).
作者姓名:关保英
作者单位:中南政法学院公安与行政法系
摘    要:市场经济是竞争型经济这已成为一种共识。作为竞争型经济的最大特点是广泛的市场参与,即个人、组织或其它经济实体广泛而公平地在市场经济的舞台上扮演角色。由于竞争参与者利益组合的多元化,就导致了市场经济下社会组织数量的剧增和活动的活跃性。对社会组织在市场经济下的这种特性,国家必须给予必要的重视,尤其如何用法律手段约束、调整社会组织的行为就成了一个具有强烈现实意义的课题。本文从市场经济下社会组织的特点、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社会组织的法律调整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并提出了理顺社会组织与国家、公民以及社会组织内部关系的诸种法律原则。

关 键 词:市场经济  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的市场职能  法律地位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