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效力冲突以及解决办法
引用本文:祝轩.论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效力冲突以及解决办法[J].商情·科学教育家,2007(12).
作者姓名:祝轩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法学院 江西南昌
摘    要:1税收协定的定义所谓税收协定是指各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对税收权利分配所达成的一种谅解.是指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税的协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2税收协定的效力之一般规定对于税收协定的效力在学界一般认为应该采取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即,税收协定优于国内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按协定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十一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条约、协议的规定办理。从这点我们可以发现,在有关税收方面,我们国家一贯的做法是协议、条约的规定优于国内税法。3对于税收协定效力的思索税收协定的效力是否一定高于国内法?根据对相关文献的查阅。笔者发现,各国对于税收协定的态度不一,实行起来也并没有把税收协定放在高不可攀的地位!如法国首先肯定了税收协定优于国内税法。但只有当缔约对方也同时履行缔约条件时,税收协定才优于国内法.还有美国宪法第6条规定,本宪法和依本宪法所制定的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的权利已缔结...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