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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确八项规范收费任务
引用本文:焦苇.上海明确八项规范收费任务[J].上海教育,2006(7A):27-27.
作者姓名:焦苇
摘    要:——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阶段实施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最低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提高到520,初中每生每年提高到720元,学生观摩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的费用在公用经费中支出。继续落实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帮困助学力度。进一步规范对来沪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收费行为。

关 键 词:收费行为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阶段  爱国主义教育  公用经费标准  上海  困难学生  公办学校  子女入学  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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