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确八项规范收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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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焦苇.上海明确八项规范收费任务[J].上海教育,2006(7A):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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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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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阶段实施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最低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提高到520,初中每生每年提高到720元,学生观摩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的费用在公用经费中支出。继续落实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帮困助学力度。进一步规范对来沪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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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收费行为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阶段 爱国主义教育 公用经费标准 上海 困难学生 公办学校 子女入学 学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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