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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广告中不允许滥改成语——全社会都应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性
引用本文:陈秀琴.在商业广告中不允许滥改成语——全社会都应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性[J].上海教育,1996(4).
作者姓名:陈秀琴
作者单位:浦东新区杨园中心小学
摘    要:一、商业广告语滥改成语举例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商品的激烈竞争,一些厂商出于推销商品的需要,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和广告牌等多种载体进行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竭力美化自已,拼命扩大影响,树立产品形象,提高产品知名度。其中有些广告语涉嫌篡改成语,故意制造逆反心理,以期引人注目,追求轰动效应,达到促销营利的目的。诸如:“鸡(机)不可失”(烧鸡店广告语):“别无锁(所)求”(门锁广告语);“咳(刻)不容缓”(止咳药广告语);“骑(其)乐无穷”(摩托车广告语);“默默无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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