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道德与法治课的应有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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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燕.“看见”:道德与法治课的应有之义[J].初中生世界(初三物理版),2021(1):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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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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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张家港市教师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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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曾经做过21年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调入教师发展中心成为研训员后,有了更多的机会走入课堂。在这些课堂上,笔者既欣喜地看到了课程改革的成果,又遗憾地发现了许多问题。很多道法教师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笔者认为,只有不断地“看见”,才能令道法课真正担当起“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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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师发展中心 立德树人 道德与法治课 初中道德与法治 课程改革 研训 视而不见 根本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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