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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岂能侵犯劳动者人身自由
引用本文:鲍盛华.企业培训岂能侵犯劳动者人身自由[J].中国培训,2003(3):58-58.
作者姓名:鲍盛华
作者单位:新华社 记者
摘    要:在川王府酒店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深山中的“基地”里,面壁思过的员工们一站就是三四个小时。在基地的周围,全是高高的铁丝网,门口有保安严格把守。“反省”的员工不能给家里打电话,不能写信,与世隔绝。很多员工们把“基地”称为“监狱”、“集中营”,把自己称作“劳改犯”。由华企业里搞培训本身并没什么错误,培训恰恰是一个企业成熟的标志。问题在于,企业中的监督管理可以严格,却不能涉嫌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从川王府组织的禁闭式的反省活动可以看出,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些私营企业主还没有学会尊重劳动者的人身自…

关 键 词:企业培训  劳动者人身自由  《劳动法》  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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