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算法》修改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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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海.关于《预算法》修改的几点建议[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6):8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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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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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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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预算法》是我国财政经济领域的一部核心法律,该法自1994年制定并实施以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共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推进,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规范预算管理和强化预算监督的需要,完善我国预算法律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修改预算法,最为重要的可从制定新的预算立法宗旨、实施有效公民参与预算、真正实现预算公开透明、建立预算初步审查机构、明确人大预算修正权力、规范预算超收收入使用、取消预算外收入和支出等七个方面寻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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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算立法宗旨 参与式预算 预算透明度 预算初审机构 预算修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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