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三大民法原则历史发展之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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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江琴.法国三大民法原则历史发展之探析[J].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2,25(4):7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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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江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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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荆州师范学院政法系,湖北荆州434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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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804年《法国民法典》确立的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受限制、契约自由、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原则具有先进的科学性以及与时俱进的特点,为法国民法奠定了坚实的、稳定的法律基础。正因如此,该法典才能历时近两个世纪而不衰,至今仍然在法国施行,并且为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所吸收和借鉴。学习、研究三大民法原则,对完善我国的民事立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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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国民法典》 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受限制 契约自由 过失责任 历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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