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国三大民法原则历史发展之探析
引用本文:刘江琴.法国三大民法原则历史发展之探析[J].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2,25(4):79-82.
作者姓名:刘江琴
作者单位:荆州师范学院政法系,湖北荆州434020
摘    要:1804年《法国民法典》确立的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受限制、契约自由、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原则具有先进的科学性以及与时俱进的特点,为法国民法奠定了坚实的、稳定的法律基础。正因如此,该法典才能历时近两个世纪而不衰,至今仍然在法国施行,并且为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所吸收和借鉴。学习、研究三大民法原则,对完善我国的民事立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法国民法典》  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受限制  契约自由  过失责任  历史发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