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议案”与人民代表“议案”比较谈 |
| |
引用本文: | 陈晓明.人民政府“议案”与人民代表“议案”比较谈[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 |
| |
作者姓名: | 陈晓明 |
| |
摘 要: | 《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11月21日重新修订,1994年1月1日施行)首次将“议案”作为行政机关的法定公文种类之一,其适范围是“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关于‘“议案”,在此之前我们最熟悉的是各级人民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向大会提交的“议案”。这两种议案有哪些联系和区别呢?一、从其提出的依据、内容及批准单位来看,两者具有密切联系。1、依照有关法律文件,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都有“议案”提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