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用学断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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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京宜.法律语用学断想[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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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京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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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在法学教育的路上跋涉了多年,深感需要一本完整而简明的法律语用教材(或读物)。学习语言好比学习钓鱼,既要弄清楚鱼塘里有些什么,还要弄清楚钓鱼者该干些什么。见塘不见人,叫做主体意识失落;见人不见塘,那是广泛无边的“人学”而不是含义明确的语言学;见塘而不知其早晚阴晴之变,不是真见;见人而缺乏高屋建假的眼光,则徒有其“人”。2我们曾经犯过的错误之一,是见塘不见人。先把鱼塘定格在那儿(在时间面前岿然不动),然后将那里的一切都倒腾出来,连同沉渣淤泥杂草恶臭,一古脑儿交给学生,交给那些无精打彩哈欠连天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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