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宪法对于实行法治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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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扬.论我国宪法对于实行法治的价值[J].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10(2):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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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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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 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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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个概念,它强调法律对国家和社会事物的管理,代表着理性、效率、文明、民主和秩序。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正式载入我国宪法,从此,依法治国成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我国宪法忠实记录了依法治国方略在中国确立的历史过程,是法治在我国得以实施的前提条件和基础。转变宪法观念,完善宪法制度,对于逐步实现法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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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法治 现实价值 应有价值 |
修稿时间: | 2006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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