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曲折”及其对实践的意义——兼评一些哲学教程对“曲折”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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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国文.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曲折”及其对实践的意义——兼评一些哲学教程对“曲折”的看法[J].教学与研究,1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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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国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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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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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物的发展总是沿着曲折的道路前进的,这个命题是一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程中都有的,但对这个命题中的“曲折”这个概念,却没有明确和统一的解释。人们对事物如何曲折地发展前进的不同理解,会对实践产生不同的指导作用。在理论上搞清楚事物发展的曲折性问题,对坚定我们对社会主义的信念,搞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非常现实的重要意义。一、两种不同性质的“曲折”及其对实践的不同指导意义我认为,事物发展所呈现的曲折性,概括而言,有两种不同性质的情况,或者说,可分为两种不同性质的曲折,一种是事物按辩证法否定之否定规律,采取“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这种周期性螺旋式上升发展,可简称之为“按螺旋式上升发展的曲折”;一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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