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践教学在民族地区法学教育中的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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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生华.论实践教学在民族地区法学教育中的创新[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2):4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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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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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方民族大学 法学院,宁夏 银川,7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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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方民族大学教学研究项目(JYYB20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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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族地区法学教育由于受经济、文化以及教育观念等因素制约,法学实践教学的模式、体系等没有科学的研究和规划,致使实践教学环节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甚至流于形式,从而极大地影响了民族地区法学教育的质量和人才的培养。民族地区法学教育应当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方式科学、合理的加以规划,加强实践教学模式的不断创新,为民族地区造就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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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实践教学 创新 民族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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