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法律”与“法律权威”——从两部戏剧看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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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鹏.“遵守法律”与“法律权威”——从两部戏剧看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J].天中学刊,2014(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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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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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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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青年项目:13YJC820030);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3154131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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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剧情相似的《铡包勉》和《安蒂纲》表现了中西法律文化在国法、人情关系问题上的不同。从法律的外在视角、内在视角、法律实施的结果、法律的分类以及社会规范的产生和归属等方面分析两部戏剧,在"遵守法律"与"法律的权威"这个问题上,中西法律文化展现了完全不同的特点。在西方法观念中,"法律权威"虽然不断受到挑战和质疑,但"遵守法律即是正义"是毋庸置疑的。而在中国法观念中,"法律权威"虽获得"识别"或"承认",但"遵守法律"却未得到普遍的接受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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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遵守法律 法律权威 情与法 中西法律文化 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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