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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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青云.论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J].天中学刊,2005,20(1):12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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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青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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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黄淮学院,河南,驻马店,4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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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国50多年来,高等学校领导体制发生了多次变化。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也是适应我国国情和高校性质、根本任务与管理特点的有效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高校管理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因此,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要与时俱进,在科学选人、提高素质、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民主集中、完善制度、规定细则、明确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从而使这种体制成为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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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领导体制 党委领导 校长负责制 完善 |
文章编号: | 1006-5261(2005)01-0123-03 |
修稿时间: | 2004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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