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单位辞退我的理由是,试用期内表现不佳,不能胜任工作。但单位又没有证据。”从河北到北京打工的张军说,其实单位根本就拿不出证据。类似张军这种试用期内无过错、无理由被辞退的现象并不鲜见。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些用人单位错误地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随意与被聘者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人士认为,单位的这种做法给劳动者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伤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也有一种随时可能失业的危机感。其实,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有说法的。试用期也该付报酬日前,从河北到北京打工的张军向老板讨要试用期工资一案终于有了结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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