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与学术期刊定稿方式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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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景峰.《著作权法》与学术期刊定稿方式的改革[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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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景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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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新乡,453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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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著作权法》已经实施7年了。但此法对于我国学术期刊界的触动却不大,尤其在稿件的处理时间上,绝大多数学术期刊都没有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一个月内给作者处理意见。究其原因,一是学术期刊界对于依法办事尚缺乏必要的自觉性;二是稿源充足,刊物官气十足,以至于无视作者权益。我们认为,既然《著作权法》已明确规定要在一个月内将稿件处理意见告知作者,且并没有声言学术刊物可以例外,我们就应该依照《著作权法》的要求去做。一学术期刊现行定稿制度无法做到一个月之内给作者处理意见就我国学术期刊的出版周期而言,绝大多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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