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转注、假借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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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世文.对转注、假借的再认识[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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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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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六书”是作为六种造字法被总结出来的,秦汉至唐都无甚异议。《汉书·艺文志》说:“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颜师古注:“文字之义,总归六书,故曰立字之本也。”可是到了南唐,徐锴就隐约地提出假借是用字之法。他在《说文系传》中说:“假借则一字数用,转注则一义数文。”清代学者戴震除了肯定假借是用字之法外,还提出转注也是用字之法。他的《答江慎修先生论小学书》说:“四者(指事、象形、谐声、会意),书之体,止此矣。由是之于用数字共一用者,如初、哉、首、基之皆为始,卬、吾、台、予之皆为我,其义转相为注,曰转注;一字具数用者,依于义以引伸,依于声而旁寄,假此以施于彼,曰假借。所以用文字者,斯其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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