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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后湖南农村“两极分化”现象评析
引用本文:张勇.土地改革后湖南农村“两极分化”现象评析[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148-153.
作者姓名:张勇
作者单位: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农民对待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心态研究——以长沙县为例”(13C1169)
摘    要:土地改革后,湖南农村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贫富分化,但并不能以简单的剥削关系论之,即少数人的贫困并非由于遭受另一部分人剥削所致。分析农村中存在的借贷关系、土地租佃及买卖、雇佣关系等可以发现,所谓"两极分化"程度并不严重,其过程也是缓慢的、渐进的,并且有利于经济发展。如果采用国家强制手段企图拉平合理范围内的贫富差距,很容易助长"绝对平均主义"思想的滋生蔓延,在农村中形成一种"贫穷光荣"的错误思想,阻碍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

关 键 词:土地改革  湖南农村  “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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