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的制定与完善 |
| |
引用本文: | 宋才发,马琴.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的制定与完善[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62-66. |
| |
作者姓名: | 宋才发 马琴 |
| |
作者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985工程”中央民族大学第三期建设重点立项项目“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CUN985-3-2) |
| |
摘 要: | 民族自治地方应当依法制定单行条例;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的一种主要法规形式,它只能以自治权限的范围为依据规定相关事项。自治地方单行条例是一项特别的立法授权,是规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矛盾的有效方式,是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的立法决策和程序,建立单行条例实施、适用的法律环境,健全单行条例的立法监督机制,促进自治区单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
|
关 键 词: | 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 法制建设 经济发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