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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9月实施 教师工资须不低于公务员
摘    要: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新的《义务教育法》呈现以下特征:

关 键 词:《义务教育法》  教师工资  公务员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国  教育发展  法律责任  修订案  经费保障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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