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9月实施 教师工资须不低于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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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新的《义务教育法》呈现以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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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义务教育法》 教师工资 公务员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国 教育发展 法律责任 修订案 经费保障 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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