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中小学教师的资格 |
| |
引用本文: | 石伟平.英国中小学教师的资格[J].师范教育,1986(9). |
| |
作者姓名: | 石伟平 |
| |
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 |
| |
摘 要: | 为了保证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在英国,政府明文规定:只有经过教育和科学部批准的合格教师,才能在公立学校正式任教。所谓“合格教师”,根据1975年《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必须是读完通向教育学士学位、教育证书或其他专业证书的课程并考试及格取得证书者”。具体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取得大学毕业的学士学位。(2)必须经过教育职业训练、取得教育证书和教育学士学位。(3)必须具有胜任英语和数学的证明,即必须通过英语和数学的考试。(4)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