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我国高职法规、政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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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职业技术教育杂志社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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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1996年5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把高等职业教育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其中第68条规定:“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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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政策建设 职业学校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 法规 高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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