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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视阈
引用本文:高平发,张永红.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视阈[J].教书育人,2007(11):21-23.
作者姓名:高平发  张永红
作者单位:[1]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中国石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摘    要:过去,高校在学生的管理工作上一直享有着绝对的“主权”,这一隋况在今天依然表现出强大的惯性。但是在依法治国和高校改革的语境下,以学生为主要代表的社会群体的权利意识正日益增强,自1998年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开启高校被诉的先河后,相继发生了1999年湖南外语外贸学院学生状告母校名誉侵权、2000年杨金德诉上海财经大学案以及2001年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等案例,一次次把高校置于被告的境地。高等教育作为中国精英教育的代表,其管理者也应该具备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方式。第一段]

关 键 词:高校学生管理  视阈  法律  管理工作  高校改革  依法治国  权利意识  社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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