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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真正体现“主导”和“主体”
引用本文:王荣.怎样真正体现“主导”和“主体”[J].内蒙古教育,2007(5):10-13.
作者姓名:王荣
作者单位:包头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摘    要:新课标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这一新的理念说明:在未来的教学中,要注重落实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要注重发挥教师对学生学习的主导性。教学实践证明,当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都能落实到教学中时,课堂教学就会有高质量。但是我们常常发现,在教学中“以教师为主导”和“以学生为主体”不能落实到位,怎样才能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和“以学生为主体”呢?本文试就“教师主导的内容”“落实学生主体的方法”进行探讨。

关 键 词:“主体”  “以学生为主体”  学生的主体性  教师主导  教学实践  正体  学生学习  数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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