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正义何以可能--波普尔社会正义观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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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礼文,阳建国.社会正义何以可能--波普尔社会正义观述评[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5,26(4):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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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礼文 阳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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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湖南,长沙,410013;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2. 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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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依据批判理性主义哲学,逻辑地演绎出人文主义正义论的价值观和社会正义论原则,捍卫并超越了自由主义的在体性基础。然而,其哲学认识论本质上决定了其社会正义观不是一种终极性真理,而只是一种假设。波普尔留给人们更多的是一种批判精神,他为那些寻求正义的人们提供了一种建设性的方法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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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波普尔 批判理性主义 人文主义正义论 建设性方法论 正义 社会 述评 人文主义 自由主义 批判精神 |
文章编号: | 1673-0313(2005)04-0033-04 |
收稿时间: | 2005-06-20 |
修稿时间: | 2005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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