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欧盟刑事司法合作中附条件引渡模式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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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栗峥.我国与欧盟刑事司法合作中附条件引渡模式初探[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21(5):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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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栗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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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11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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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欧盟通过《欧洲基本权利宪章》和索林案等实践,建立了其特有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模式,该模式也在欧盟成员国内普遍建立。我国与欧盟成员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深受欧盟刑事司法合作模式影响,引渡条约在打击中国与欧盟成员国之间跨国犯罪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数量和范围还不能满足打击跨国犯罪的需要,附条件引渡是欧盟及其成员国中引渡条约之外的首选方式,量刑承诺必须以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为中心,在坚持国家主权的基础上,权衡利弊,对量刑承诺的内容根据个案的情况逐步厘清。同时,对可能出现干涉司法权的不恰当要求应该拒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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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引渡 死刑犯不引渡原则 附条件引渡 量刑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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