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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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亚妮.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初探[J].教育发展研究,2006(10):6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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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亚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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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职教所,深圳,518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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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总体概况、模式种类、存在问题的分析,作者认为,我国现有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共同本质特点是,都归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而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的弊端,最主要的就是,它恰恰容易偏离制定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制度的初衷——培养出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合格劳动者;有效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构成,应该包括校企双方的认知因子、情感因子、有效的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因子和社会与政府的协调因子,以及这些因子的有机结合和协调运作,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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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我国高职教育 校企合作模式 现状 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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