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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系(院)实施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思考
引用本文:孙庆章.对系(院)实施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思考[J].北京教育(高教版),2009(Z1).
作者姓名:孙庆章
作者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课题组;
摘    要: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和学科建设的发展,过去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逐步转变为以院、系为主的管理模式。行政管理模式的改变,对高校内部的领导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期以来,高校系(院)在领导体制上先后实行了系主任(院长)负责制、党总支(分党委)领导下的系主任(院长)负责制和党政共同负责制,但系(院)领导体制不十分明确,党政组织存在职责不清的现象。实施党政共同负责制,实质是要求系(院)党政领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共同负责,以保证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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