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召回”制:承诺容易实施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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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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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一年试行,长春师范学院决定于今年6月起正式实行毕业生“召回”制。作为东北高校中“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长春师范学院此举惹来众说纷纭。据了解,长春师范学院这一“召回”制度始于2005届毕业生招聘洽谈会。当时学校向各招聘单位分发“召回承诺书”,承诺写明,两种情况下学校将召回毕业生:一、用人单位认为毕业生实际工作能力存在某方面欠缺;二、毕业生本人发现自身不足愿回校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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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召回”制度 毕业生 长春师范学院 实际工作能力 招聘单位 用人单位 承诺书 洽谈会 学校 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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