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应当尊重儿童自然生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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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雅俊,刘晓东.教育应当尊重儿童自然生长的权利[J].幼儿教育,20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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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雅俊 刘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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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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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儿童的自然本性和自然权利是不容侵犯的。按其本性生长是儿童最基本、最重要的自然权利。然而,在传统教育中,成人通常控制着儿童,侵犯儿童的自由,造成社会的不正义。课程的目的是促进儿童生长还是仅仅向儿童传授知识,反映了成人是否尊重儿童的自然权利。教育应当尊重儿童自然生长的权利,尊重儿童的成长规律,促进儿童健康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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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儿童 教育 生长 正义 自然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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