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法总论”课程内容的补充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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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瑞.论“商法总论”课程内容的补充与完善[J].教育教学论坛,2013(2):247-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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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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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方工业大学 文法学院 法律系,北京 10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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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方工业大学校级教改课题“我校商法课程体系建设的改革与完善”的中期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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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针对我国大学法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商法教学的特点,提出应该注重商法基础理论的教学,将"商法总论"作为一门法学专业必修课独立开设,对商法总论中商法基础理论的内容进行创新,并增加对中外商法进行系统介绍的内容,尤其应该对我国港澳台商事法进行必要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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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法课程 商法基础理论 商法总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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