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财产之基本法律问题 |
| |
引用本文: | 沈新艺,李政辉.无形财产之基本法律问题[J].彭城职业大学学报,2002,17(1):42-46. |
| |
作者姓名: | 沈新艺 李政辉 |
| |
作者单位: | 苏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江苏苏州215004 |
| |
摘 要: | 无形财产的兴起为当下经济情势最醒目的标志。无形财产为财产之一种,包括两种类型:信息类无形财产和可转让的财产性权利类无形财产, 这种分类是一种纯思维结果。事实上,新型无形财产在不断出现。对无形财产最好的规范方式就是专门法的形式辅之以民法典的一般性规范。无形财产为客体,由于法律的调控,在其上形成无形财产权,这是全的基础。
|
关 键 词: | 无形财产 知识产权 大陆法系 财产权 所有权 民法体系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