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艺术与设计”之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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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志丽,王秀珂.“设计”与“艺术与设计”之解读[J].成才之路,2010(36):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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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志丽 王秀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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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分院,浙江湖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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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设计是一种为人造物的艺术,它在艺术与技术、再现与表现、实用和审美之间独树一帜。也就是说,设计具有不可否认的艺术性,但又与有用性不可分离,是艺术中特殊的一类。正因为如此,它的美就不同于艺术美,也不同于自然美。设计与艺术是有区别的。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它的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门类,艺术的美是纯粹的美,不需要考虑经济性与机能性,设计美与艺术美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实用物质",因此必须受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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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设计 艺术 包豪斯 设计与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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