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免费师范生赔偿政策应广而告之
引用本文:熊丙奇.免费师范生赔偿政策应广而告之[J].河北教育,2011(4):48-48.
作者姓名:熊丙奇
摘    要:今年,首批免费师范生即将面临毕业。日前,北京市教委发布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应不少于10年,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缴纳滞纳金。(《新京报》3月18日)

关 键 词:师范生  免费  毕业生就业  赔偿  《新京报》  师范大学  教育工作  教育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