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和谐社会中的三个统一
引用本文:高洁.论和谐社会中的三个统一[J].煤炭高等教育,2007,25(3):122-122.
作者姓名:高洁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江苏,徐州,221008
摘    要:一、人自身的统一 《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与天地乃为一体,人这一主体生命与客体生命是一脉相通的,本质上是一体的.可以说只有人类完成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即自身的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愿望.

关 键 词:建设和谐社会  主体与客体  人类  主体生命  人与天  道法自然  法天  人法地  道德经  统一
修稿时间:2007-03-03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