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华人对闽捐资、集资办学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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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书琪,王秀平.境外华人对闽捐资、集资办学评析[J].教育与经济,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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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书琪 王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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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大!福州,350007,福建师大!福州,35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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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境外华人对闽捐资、集资办学现状分析(一)境外华人对闽捐资、集资办学类型分析1.投资办学投资办学创境外华人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以招收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它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国的方针政策、法令,服从行政部门的领导,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个人培养的要求,不以营利为目的。境外华人投资办学可以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义务教育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教育,培训除外。境外华人对其所投资创办的学校多采取建立董事会和设立基金会形式来管理。董事会人选由投资者决定。董事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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