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应理顺的几个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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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娄延常.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应理顺的几个关系[J].中国高教研究,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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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娄延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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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党办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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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成立后,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几经变革。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对40年来高校领导体制变化的科学总结,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决择。 由倡导试行校长负责制到确认推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转变,既是对端正社会主义大学办学方向的认识上的转变,也是高等学校的领导核心的位移和变化。然而,由于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曾一度片面强调党政“分家”,盲目推行高校党的工作“业余为主”、“兼职为主”的“经验”,不仅削弱了党对高校的领导地位,而且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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