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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修订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应然回应
引用本文:余雅风,齐建立.《教师法》修订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应然回应[J].中国教育学刊,2020(4):15-21.
作者姓名:余雅风  齐建立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国家一般课题“民办学校分类规范的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BAA180023)研究成果之一。
摘    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围绕权益保障、专业发展、立德树人等命题对教师立法提出了公共属性下的尊师重教、教书育人下的内涵发展、纵向贯通下的横向分类等挑战,这也是《教师法》科学立法的外在维度要求。从内在维度而言,《教师法》面临"定性模糊""一体化规范"以及"立法技术性"困境,导致教师的权利义务规定未能准确地体现教师职业的性质及要求,管理权责规定未能契合教师队伍分类规范与发展的需要,法律规范的形式未能完全从原则之治迈向规则之治。《教师法》修订应明确教师权利义务的公共性和专业性,把握好这一关键环节;修订政府施策相关内容须正视不同性质及阶段的教师群体差异性,实现分类规范与一体化规范的耦合联动;还应遵循立法规律,建构起维护教师法治权威性公信力的形式保障。

关 键 词:《教师法》修订  科学立法  教育法治  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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