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民办教育促进法》首次以国家法律形式,对促进和规范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规定。它的颁布,是我国民办教育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使民办教育有了法律靠山,进入了依法加快发展和规范、健康发展的新时期。在各地联系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促进法的热潮中,不久前,沈阳市提出于2003年4月,将彻底取消现有的“民办公助”学校。这些学校,“将按照‘资产国有、个人(或社会团体)承办、法人独立、经费自筹、民办管理’的运行方式,全部转制为民办学校的体制”。我们认为,沈阳市这样做是不无道理的,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精神。一、“民办公助”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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