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协同创新:德国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北大核心CSS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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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佳妮朱军文刘念才.高校协同创新:德国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北大核心CSSCI[J].复旦教育论坛,2013(5):8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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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佳妮朱军文刘念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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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20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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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委托课题"科教结合引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与路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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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校、校外科研机构和企业是德国创新体系中的三大主体,三者的创新能力在国际上均获得广泛认可。德国通过给予大学唯一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实施"卓越计划"并建立"研究型校园",不断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三个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德国的经验对我国有以下启示:改革学位授予政策;成立高校与独立研究机构合作的实体研究机构;出台推进高校与独立研究机构长期稳定合作的专项支持经费;以高校为主体开展校企合作,因地制宜地开展产学研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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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德国 高校 协同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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