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公民权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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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怡.2003公民权利年[J].中国新闻周刊,2003(47):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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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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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大学法学 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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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已经深入人心。浊连胜宝总理在哈佛演讲中说,“中国所有这些进步,都得益于改革开放,归根到底来自于中国人民基于自由的创造。”2003年,可以称为“公民权利年”,以争取个人自由和个人权益为目标的公民权利行动看似低调,但当越来越多的人在维权活动中,将自己的绳头小利或身家性命放进来,这种公民权利与个人利益的投入正是社会稳步前行的最可靠的保障,同时也在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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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2003年 公民权利 政治权利 独立候选人 人大代表 行政诉讼 个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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