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写入“保障人权”——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陈光中谈刑诉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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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申欣旺.应当写入“保障人权”——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陈光中谈刑诉法修改[J].中国新闻周刊,2011(33):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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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申欣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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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新闻周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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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注意到了媒体的报道,认为是对大义灭亲的改变。实际上没有太大联系,只是规定近亲属可以不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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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法学会 名誉会长 法学研究 刑事诉讼 保障人权 刑诉法 陈光中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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