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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以人为本”的新闻服务观——兼论坚持新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
引用本文:邢金华.树立“以人为本”的新闻服务观——兼论坚持新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J].采.写.编,2005(3):18-20.
作者姓名:邢金华
基金项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摘    要:粉碎"四人帮"以后,在思想文化战线拨乱反正的过程中,党中央否定了"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左"的口号,提出"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后来,这个提法又适用于新闻广播电视事业,而且写入庄严的宪法,成为一种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明确规定了我国新闻事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新闻事业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基本出发点.从法律上说,违犯这两条就是违法;从政治上说,偏离这两条,就要犯"左"的或右的错误.

关 键 词:为社会主义服务  为人民服务  “以人为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服务观  广播电视事业  方针  思想文化战线  文学艺术事业  新闻事业  “四人帮”  拨乱反正  政治服务  法律规范  国家发展  出版发行  文化事业  文化活动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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