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第一案”引发的网络法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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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再春.“人肉搜索第一案”引发的网络法治问题[J].东南传播,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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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再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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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北京,100013;中国社科院,北京,10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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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肉搜索第一案"虽然暂告一段落,但由此引发的网络法治问题并没有停息。从理论上说,一个侵权行为不会同时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但我国的司法实践有着特别的规定。在责任主体方面,网络服务商一般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至于网络管理,当务之急是加速行业自律建设,切实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但长远看,要适时立法,通过他律手段加强网络管理,最终使自律与他律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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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肉搜索” 名誉权和隐私权 网络服务商 他律与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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