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式新闻侵权问题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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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可.DV式新闻侵权问题分析[J].新闻爱好者,2010(1):137-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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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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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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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DV式新闻侵权的界定
学者王利明将新闻侵权行为界定为:“新闻单位或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伤害了公民和法人的人格权的行为。”这里所谓的“DV式新闻侵权”仅是新闻侵权的一种特殊表现,是指以DV影像内容为主、辅以评述的方式报道新闻构成侵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侵犯他人隐私权、侵犯商誉权、侵犯肖像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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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侵权 DV影像 侵权问题 行为界定 大众传播媒介 新闻单位 法律禁止 传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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