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省级图书馆评估标准》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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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林.读《省级图书馆评估标准》的启示[J].图书馆杂志,1998,17(2):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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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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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图书馆,南京市,2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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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化部1997年制汀的《省级图书馆评估标准》(简称《新标准》)概括了近年来图书馆建设的新变化、新情况,反映了图书馆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与1993年文化部下发的《省级图书馆评估标准》(简称《老标准》)相比,《新标准》有了以下几点显著变化。①评估内容有了新发展《新标准》新增的评估内容有:年捐赠收入、电子、视听、缩微文献入藏数量、自建数据库、自动化网络建设、馆外服务、方便读者服务措施、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开展服务、书刊宣传、图书馆服务宣传周、知识工程、科研项目获奖、物资、设备管理等26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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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1997年12月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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